(原标题: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65 公司简称:立达信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达信 股票代码:605365 变更前股票简称: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夏成亮 证券事务代表:陈宇飞 电话:0592-3668275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电子信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6,565,319,84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64,524,468.2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1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3,039,147,907.17 利润总额:70,332,63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49,957.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769,90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084,409.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01 利润总额:-5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2.3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53.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53.22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57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李江淮,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24.20,持股数量:121,5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股东名称:李潇帆,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23.82,持股数量:119,560,95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股东名称:李永川,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18.11,持股数量:90,918,9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股东名称:李潇宇,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14.50,持股数量:72,809,55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股东名称:李春华,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2.15,持股数量:10,815,75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质押,3,000,000 股东名称:米莉,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2.00,持股数量:10,027,35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股东名称:杨进美,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1.70,持股数量:8,548,5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股东名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1.39,持股数量:6,975,405,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股东名称:吴昱澄,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93,持股数量:4,653,54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股东名称:吴世强,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64,持股数量:3,206,25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质押,3,206,2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江淮、米莉夫妇,股东李永川、李潇帆、李潇宇、李春华为其一致行动人。其中,李永川和李江淮为兄弟关系;李春华和李江淮为姐弟关系;李江淮与李潇帆、李潇宇为叔侄关系。此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