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应关注公共传媒报道,及时核实并向交易所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需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本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各部门应配合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应主动告知公司重大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