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汇得科技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000万元,主要用于聚氨酯新材料项目。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42,339,800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已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股东包括汇得集团、颜群、湛然合伙等。实际控制人为钱建中、颜群夫妇。公司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独立,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