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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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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质量。该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定。制度明确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定义,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对于重大会计差错,具体认定标准包括涉及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的差错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额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或直接影响盈亏性质等。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或专项鉴证。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原则、程序及处罚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等,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此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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