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市管干部、独立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2025年8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63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0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