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席2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认为有助于公司全球化发展,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方案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球化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充分考虑了现有股东及未来H股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情形。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市场惯例,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致同香港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满足公司H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