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颖琪))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颖琪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陈颖琪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陈颖琪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声明确认,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票,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