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选举董事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细则规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对应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给董事候选人。股东会通知中需明确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包括持股1%以上股东书面提名、董事会提名等,候选人需提交详细资料并承诺真实性和履职能力。选举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股东投票需注明股份总数和投票权数,确保投票有效性。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半数投票权,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安排后续选举。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