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接受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2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2022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上市公告书,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2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管理办法》和《监管指引第15号》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2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8月15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预计可能触发赎回条件。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满足赎回条件,且本次赎回已取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