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长主要职责包括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不同领域事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序严格规范,确保决策科学性和合法性。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需书面记载并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需遵循严格审查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