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正弦电气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具体作废情况如下:1. 对第一个归属期内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及3名担任监事的激励对象剩余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42,100股进行作废处理;2. 因第二个归属期内3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2,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3. 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54名激励对象的493,920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11名激励对象的8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771,440股。信达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作废事项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