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涉及财务资助、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提案回避表决的情形包括关联关系等。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