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韵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确保董事会秘书高效履职。该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且不得有特定禁止行为。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且在解聘时需有充分理由。董事会秘书需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确保会议合法合规,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维护公司治理结构,处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事务,协助资本市场战略制定,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