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保持募投项目与长期资金匹配,降低融资成本。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
发行定价原则包括债券利率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方式。债券利率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方式符合《证券法》和《发行注册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本次发行方案已在深交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披露,保障全体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诺,以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