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尚无明确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6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1,520,737股至23,041,4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至0.70%。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