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澳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制度明确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公司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并经董事长审批。公司应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和内部审核程序。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违反制度规定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