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5:00至2025年8月22日15:00。会议由董事长潘丁睿主持,共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100%同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确认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