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涵盖审核定期报告、监督财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披露。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其工作。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