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每年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