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出具发行保荐书。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1.00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460.64万元,主要用于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掌握电子布纱布一体化全流程生产核心技术,产品多项关键技术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和稳定的客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