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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 文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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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文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25-04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登记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3,728,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0%;本次权益变动后,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5%。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披露了相关提示性公告,变卖时间为 2025年 8月 11日 10时至 2025年 10月 10日 10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变卖的 123,728,407股股份均竞价成功。近日,公司收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得知,本次司法变卖已有 61,728,407股股份成交,并于 2025年 8月 21日完成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完成后,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6.70%下降为 3.35%。本次司法变卖剩余 62,000,000股尚未完成过户,待过户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督促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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