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爱玛科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19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
公司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禁止性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比2021年增长40.31%,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21年增长200.01%,超过2024年考核目标。1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达标,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可解除限售股数为15.1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4%。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