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认可。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75,000万元人民币: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等。具体分配为:公司本部20,000万元,欧亚卖场20,000万元,超市连锁10,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营销分公司30,000万元专项用于保贴商票项下票据贴现业务。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65,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分配为:公司本部40,000万元,欧亚卖场不超过45,000万元,超市连锁不超过20,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置换他行贷款,担保方式为信用。
上述涉及担保情形的授信额度使用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