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反映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修订《公司章程》符合最新法律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