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东山精密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十五日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共有1,854名股东及授权代表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55,384,325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的议案》,同意955,205,425股,占99.9813%;反对140,500股;弃权38,400股。二是《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955,097,725股,占99.9700%;反对221,300股;弃权65,300股。三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55,087,825股,占99.9690%;反对181,000股;弃权115,500股。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均获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