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红、孟庆春和王乾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过去12个月内未有上述情形。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张志红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