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制度明确,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需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可采用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书面及通讯表决。制度规定,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行使这些职权时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会议应制作记录,记录会议详情、表决结果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记录需独立董事和记录人签名并保存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该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