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股权管理、资本市场战略协助及规范运作培训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和高管需配合其工作。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