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选举通过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