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现有监事会及监事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多项修订,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份发行原则、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职权、关联交易审议标准等内容。此外,公司还修订或制定了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如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全文已在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述变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