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产安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进行此类交易。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只允许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存款或外币付款、存款预测金额。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单笔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交易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证券部负责审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公司应采取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确保交易安全。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