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制度明确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定义,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具体认定标准涵盖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的重大差错,以及涉及金额占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事项。
责任追究原则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材料,提出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上报董事会批准。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等。对于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制度还规定了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程序,强调保障责任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要求对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此制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