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防止信息泄露,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监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后若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妥善保存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违反制度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