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电国际董事会议事规则(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决策需事先征求公司党委意见。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决定重大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事项,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决定重大财务和人事事项,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等。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如主持股东会、签署文件、组织战略研究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董事会决议采取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方式,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会议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会议并记录。董事会决议应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按规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