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程序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推荐适任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审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成员为3人,其中2人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同届董事一致。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遴选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选任程序包括交流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并保存。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