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特电气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活动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处理关联交易应遵循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诚实信用如实披露、客观标准判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多种事项。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情形如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要求,如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超过30万元需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亦需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担保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议程序,以及豁免情形。公司应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向交易所备案。违反制度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