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特电气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应详细保存。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