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制度适用于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基于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结合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及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薪酬遵循与公司长远利益、规模业绩相结合,按劳分配及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另领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薪酬管理方面,岗位变动按任免时间按月计算薪酬,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出现严重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薪酬发放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薪酬体系随公司发展调整,重大变化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