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新军))
本人方新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
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通过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在担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方新军 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