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由审计部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可要求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审核报表、凭证、账簿等,检查计算机系统及电子数据,参加相关会议,提出纠正处理意见等。内部审计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滥用职权或泄露秘密。
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计划,参与财务决算审计,监督财务收支、预算、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等,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基建工程和重要经济活动,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监督经营绩效及经济活动,办理董事会交办事项。
工作程序涵盖审计准备、实施和终结三个阶段,包括立项、组成审计组、发送通知书、确定方案、进驻企业、取得资料、现场审计、编制底稿、编写报告、征求意见、审定报告、做出结论和处理决定、下达决定、复审和跟踪执行情况。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需整理资料立卷归档。制度还规定了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保护和奖励机制。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