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须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公告。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董事会每半年度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