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中药业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 11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鉴于1名激励对象辞职、8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73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89,730.7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