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股东会、董事会议案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效能。办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议案指按规定程序提请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或报告的正式文件材料,提案人包括特定比例的股东、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有权主体。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参股公司参照执行。议案管理坚持规范有序、精准高效、安全保密原则,涵盖征集、编制、审核、执行等环节。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议案征集、汇总、审核及会议通知制发。议案应一事一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详实、表述准确、信息完整。提交议案需履行前置程序,紧急情况下可申请召开临时会议。议案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应按规定密,未公开信息纳入内幕信息管理。会议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议案材料存档及决议印发,跟踪督导决议执行情况。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