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条件。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过提名、审查和选举程序,公司应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