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涵盖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定情况下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定担保事项如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批。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财务部负责初审及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及审批程序。公司提供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及风险控制。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担保事项透明。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