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涵盖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并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如实申报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保证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并遵守减持计划的报告和披露要求。制度还规定了股份变动的公告内容和时限,明确了每年转让股份的比例限制,以及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等条款。此外,制度列明了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和其他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