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持有相关证券。公司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挪作他用。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确保按承诺用途使用。若募投项目无法按时完成,需及时公告原因及后续计划。公司可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变更募投项目需由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保新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核查,确保合规透明。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