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提交建议等。会议需提前通知全体委员,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