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改善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专门会议由独立董事参加,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专门会议审议。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出席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