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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达: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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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发行保荐书。艾芬达注册资本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剑斌,成立于2005年7月28日。保荐代表人为苏磊和张馨,项目协办人为姚炎菲。

保荐人核查确认,艾芬达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艾芬达主要从事暖通家居产品和暖通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之“C3389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艾芬达存在营业收入不及预期、销售区域集中、技术及创新、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集中度高、应收账款余额大、存货余额较大及存货跌价、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募投项目实施、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等风险。艾芬达具有研发设计、规模、客户服务、客户资源和国内市场领先布局等竞争优势,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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